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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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22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
2022-12-19 16:41     (阅读:)

一、登记方式

1. 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采用科研管理平台系统线上登记、业绩分配。

教师在系统中认领、填写和修改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上传佐证材料扫描件,自主分配业绩比例;学院进行审核认定;科技处进行复核并测算科研业绩。

(1)科研管理平台系统网址:http://10.50.3.2:8080/cdxxgcdx3.0-h/。需使用本人的学校网络存储账户登录,个别未开通网络存储的请试用工资号账户登录,如无法登录请在成信科研QQ群留言或联系科技处。

(2)校园统一身份认证登录说明:

网络存储密码设置。https://xxzx.cuit.edu.cn/info/1010/1072.htm

校外使用需VPN客户端登录。SSLVPN客户端操作说明https://xxzx.cuit.edu.cn/info/1013/1580.htm

2.跨学院业绩分配,教师填写《科研工作量测算及分配表》(附件1),由学院汇总填写并提交科技处。

请注意:涉及转出、转入的双方学院都应提交此表,否则将不予统计;不接收教师个人提交表格。

3.因疫情防控影响,本次登记暂不收取有关佐证材料的纸质版,将后续另行通知提交。


二、时间安排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12月22日

-12月26日

教师填报信息;

学院审核认定。

(行政教辅部门教师的成果应交归属学院。离退休教师的成果可交给原学院,也可交离退休处到科技处审核。

1.教师在系统中认领、填写和修改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上传佐证材料扫描件;填写《科研工作量测算及分配表》(附件1)提交给学院;

2.学院审核教师登记成果信息,按照《科研业绩分类认定参考目录(试行)》(附件2)、《科研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附件 3)要求进行成果分类分级的认定。

说明:(1)已按照项目登记信息进行录入,系统已有数据截至12月12日,请补充完善。科研项目以在科技处登记(审批表、合同),经费以在计财系统入账(提交审批表及合同到计财处)为准,请在12月23日前办理完成到校暂存款的入账手续。

(2)2022年到校经费经本次登记认定后,超出学院测算任务之外的经费部分将记入2023年到校缴费。

(3)佐证材料电子版格式:jpg或pdf格式,建议采用原件扫描而非拍照方式(论文可直接上传发表电子版文档);电子文档应命名为:“学院名-教师名-成果编号(如无则不填)-成果分类(例:大气科学学院-某某某-2022HJ001-获奖)。

(4)《科研工作量测算及分配表》(附件3,有分配给本人以外的科研工作量需填写此表,跨学院的须提交各单位审核)。

12月27日

-12月30日

科技处复核;

各学院进行院内公示。

1.各学院进行院内公示成果登记审核结果,以及《科研工作量测算及分配表》跨学院业绩信息;

2.教师补充、修改的科研成果登记信息,提交学院审核。

3.学院汇总本单位登记异议及补充情况,提交科技处复核。

01月03日

-01月06日

科研业绩考核

1.教师核对已登记科研业绩的考核计分情况;

2.学院汇总本单位登记异议及补充情况,提交科技处复核。

01月07日

-01月09日

完成考核

1.科技处与学院完成信息复核;

2.科技处提交考核信息给人事处。


三、工作要求

1.教师应真实、完整提供本人科研成果登记信息及佐证材料。如有学术不端问题,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完整、规范、准确,对本学院科研成果进行公示,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应立即撤销相关成果。


四、科研成果有关说明

1.科研成果应以“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为主要完成单位、我校教师或学生为主要完成作者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科研获奖及申报、科研项目及经费、论文、著作、专利、评价、学科建设、学术活动等,成果分类详见《科研业绩分类认定参考目录(试行)》(附件2)、《科研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附件 3)。

另外包括:(1)博士毕业来校工作申报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在攻读硕士、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2)外单位来校工作人员在其他单位任现职以来取得的科研成果;(3)我校教职工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取得(任现职以来)的以在读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科研成果。

2.登记本自然年(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成果。往年已登记过的、或发表时间已超过1年(2021年1月1日以前产生、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参加2021年度登记)的成果不再进行登记;至登记工作截止时间因佐证材料原因未通过审核的成果,可纳入下一年度进行登记。

3.每项成果只登记一次,一般由该成果完成人中排名最前的我校教师负责登记,并将相关佐证材料交成果归属学院审核;其余完成人可在系统中进行查询核对,不能再次重复登记。

4.科研工作量分配表由成果完成人中排名最前的我校教师负责填写,应按照成果完成人信息、已在科技处登记信息(如《科研项目审批表》)进行填写、分配,原则上不能新增人员,应由教师签字、学院盖章。工作量一经学院审核即不可再更改,将作为教师、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依据。离退休教师的成果按归属学院登记,可计算到在职参与人员。

5. 待提交的纸质材料主要包括:科研获奖证书(单位及个人,如单位证书在科技处则不需提交)、论文(仅提交补充或修改信息的)、著作、专利/标准/软著/版样证书(如为电子证书则只需上传电子版)、科研平台批文(如批文在科技处则不需提交)、成果评价证书、成果采用/批示(如无原件则只需上传电子版)、举办国际/国内学术会议通告(及学校网站新闻等宣传,可仅上传电子版)等。

登记成果的原件提交学院汇总后由科技处存档,教师可到科技处或学校档案室查询;论文原件由学院审核后退回,由教师自行保管。


五、登记信息有关说明

1.科研项目以在科技处登记办理的审批表和合同为准,不需再提交纸质材料;科研经费到账以计财系统中数据为准,经费到校时间截至12月30日,请在12月23日前办理完成领款手续,如当年未领取则不纳入本年度计算奖励、工作量。

2.论文以提供SCI、EI、CNKI等数据库(到学校图书馆网站数据库查询)的电子件为佳,如无则需提供期刊原件、电子刊光盘等佐证材料,由学院审核后退回。论文如出现中英文同名的刊物,需提供对应语言刊物的刊号,如一篇论文有中英文两个版本,需注明为同一项成果。

CNKI的出版物检索(http://navi.cnki.net/knavi)的“评价信息”可查看刊物是否为CSSCI、北图核心期刊等信息。

3.著作参编字数的测算:著作注明个人参编页数的,参编字数=(全书字数/全书页数)×个人参编页数; 著作未注明个人参编页数的,参编字数=全书字数/全书参编人数; 纯英文著作的,按相同篇幅字号中文书查出字数后乘以70%; 中英混编著作的,按相同篇幅字号中文书查出字数后乘以85%。

4.成果信息应按顺序填写完整,如完成人(作者)信息应包括校内外、教师学生等所有完成作者,完成单位信息应包括所有单位(如无学校署名,请注明“无本单位署名”)。

5.成果佐证材料电子版要求。主要包括获奖证书、评价(登记)证书、专利授权证书、论文检索网页图片(或文件)、论文期刊电子版(如cnki等期刊库的pdf、SCI检索页截图)、著作封面(及作者名字页、出版信息页、封底页等)、学术会议(学校新闻网页图片、邀请函等),以及可佐证成果水平及影响的材料。今后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工作,将直接调用科研系统保存的成果电子版,为确保上传文件质量,建议使用扫描仪制作高质量PDF扫描件(一般不要超过30M大小),应尽量避免使用手机拍照方式制作电子版。

(1)科研项目佐证材料:申请书(仅纵向)、立项文件(立项通知、文件,仅纵向)、项目合同(计划任务书、协议书)、技术合同登记表、结题报告书、结项证书(委托单位结题证明材料)、资金到账证明(科研项目审批表、预算/决算表、计财入账单等)等,项目执行到哪个阶段,就提交哪个阶段以及之前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提交。相应项目成果(论文、著作、研究报告、专利、获奖等)等分别在系统相应板块登记。

(2)论文佐证材料:论文正文(以CNKI等数据库上下载的电子件为佳),论文在“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资源系统”(www.wanfangdata.com.cn)、“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www.cqvip.com)以及国际有关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检索截图、论文所在刊物在中科院分区表、CSSCI、北图核心、CSCD等的刊物情况截图(可提供论文接收、发表两个时间的情况),合并为一个PDF提交。

(3)著作佐证材料:著作封面、目录、前言、正文(章节标题,本人撰写内容节选)、后记(能表明本人参与程度)、封底,检索页面[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https://pdc.capub.cn/)],合并为一个PDF提交。

(4)咨询报告佐证材料:成果全文PDF件,领导批示或采纳应用证明原件扫描件(PDF版),合并为一个PDF提交。

(5)获奖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如证书还未正式发放可暂上传获奖文件,合并为一个PDF提交。

(6)专利佐证材料:授权专利、软著、电路等的版权页,法律状态有效证明(如国家专利查询系统、软著版权查询系统、CNKI查询结果等截图),合并为一个PDF提交。

(7)成果转移转化佐证材料:成果转移转化合同(含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已登记的各技术合同),科技成果评估或评价报告,成果转移转化收益的财务证明资料,合并为一个PDF提交。

6.以下情况不予登记:不具有学术性或学术价值的文章、书籍(包括报纸访谈、会议综述、通讯报道、股市评论、知识介绍、试题分析、人物介绍、普及性出版物和一般性工具书等);在非正式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未经正式出版的学术会议论文集、习题集;尚未正式刊发、出版的成果;非科研类型的或不是政府和科技管理部门颁发的获奖。


六、联系方式

    学院

科研秘书/审核员

办公电话

  科技处 田老师、胡老师   85966478、85968708

大气科学学院

彭老师

85966389

电子工程学院

赵老师

13568905008

工程实践中心

陆老师

85966010

管理学院

龙老师

84833031

光电工程学院

李老师

85966385

计算机学院

廖老师

85966901

马克思主义学院

阳老师

85966229

区块链产业学院

徐老师

85723220

软件工程学院

王老师

85966923

体育部

谢老师

18980485012

通信工程学院

唐老师

85966249

统计学院

刘老师

84833882

外国语学院

赵老师

85813685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吴老师

85966648

文化艺术学院

李老师

84831545

物流学院

王老师

84832031

应用数学学院

冀老师

85966348

资源环境学院

张老师

85966941

自动化学院

张老师

85966915

网上咨询:成信科研QQ群107868841。

材料提交:科技处521室,kjc@cuit.edu.cn。



附件【附件3 成信校发〔2022〕50号--附件3.6 学院(中心、部)科研工作考核评分细则.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1 科研工作量测算及分配表(教师填写、学院汇总).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科研业绩分类认定参考目录(试行).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4 科研系统登记图示.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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