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气象局重点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气发〔2021〕143号)和《中国气象局科技司关于开展中国气象局重点开放实验室五年周期(2021—2025年)评估的通知》(气科函〔2026〕26号),我校组织开展了2021—2025年中国气象局重点开放实验室周期评估,经实验室自评估、专家讨论等程序,形成了周期评估结果,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2026年5月29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名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受理地点:行政楼514办公室;联系方式:028-85966623;联系人:侯老师 张老师。
特此公示。
中国气象局重点开放实验室周期评估结果(2021—2025年)
重点实验室名称 |
依托单位 |
等次 |
中国气象局大气探测重点开放实验室 |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
优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