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6号)及相关工作规定,我校对2026年第一季度提交的专利优先审查请求进行了集中评审。经形式审查及专家评议,确定了本次评审通过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4月2日—2026年4月9日
异议反馈:公示期内,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需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交异议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科技处平台建设科514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5966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