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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专利预审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7-01 16:44     (阅读:)

校内各单位,全体师生: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专利预审申报工作,严把专利申请质量关口,防范非正常专利申请风险,根据《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2026 年修订版)》(附件1)及我校专利预审管理相关要求,学校定期实行专家评审机制,现就此次专利预审校内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以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为第一申请人,校内在职教职工作为第一发明人,技术领域符合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产业范围,具备真实研发基础的职务发明专利。

二、工作原则

1.领域适配原则:严格限定申请范围,仅支持四川保护中心明确的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等产业领域对应的专利申请,确保与预审服务领域精准匹配。

2.质量优先原则:以专利技术创新性、实用性及撰写质量为核心评审依据,强化申请文件前置审核,杜绝低质量专利申请占用预审资源。

三、预审申请条件

l 基本条件

1.第一申请人必须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且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普通专利申请。与其他单位共同申请的需提供共同研发证明;

2.专利技术领域符合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产业范围,且分类号与预审领域要求一致;

3.专利申请文件完整规范,无明显形式缺陷,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核心文件撰写符合预审要求;

4.专利技术具有明确的创新性和实用性,无抄袭、剽窃等科研不端情形。

l 优先支持情形

1.预审专利的第一发明人在成果转化方面贡献突出的,予以优先考虑,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优先考虑省级重点实验室、重大科研项目的专利

l 申报限制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接收预审申报:

1.发明人三年内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知识产权失信记录;

2.我校第一申请人且未提供有效共同研发证明的共有专利;

3.PCT 国际申请、分案申请、保密专利、同日发明与实用新型配套申请;

4.无对应科研项目、实验数据等研发佐证材料;

5.申请文件缺陷较多、未提前完成基础自查整改。

四、申报材料

1.《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专利预审评审申报表》(附件2,学院盖章)

2.全套专利申请电子文件;

3.项目立项、实验记录、样机资料等研发佐证材料;

4.合作研发专利额外提供:合作协议、共同研发证明;

5.专利预审诚信承诺书(全体发明人签字、学院盖章);

6.省保护中心制式《一分钟速查表》。

五、纪律要求

1.各学院必须先行核查材料完整性、研发真实性;

2.发明人、合作专利代理机构须配合评审专家问询、文件修改,严禁提供虚假研发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年全部预审申报资格;

3.预审专利没有明确的创新性和实用性,存在抄袭、剽窃等科研不端情形的,按照《科研诚信管理办法》予以处置。

4.经评审之后,预审进入国家快速审查通道的专利,须按期答复审查意见、不得擅自修改申请文件、规范维持专利权,违规操作将限制后续预审申报权限。

5.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发明人三年内不得申请预审服务,代理机构三年内不能代理我校预审业务。                    

六、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各学院广泛转发通知、认真组织申报,科研秘书于7月7日之前将汇总的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平台建设科行政楼514(每人限报一项)。科技处组织跨学科专家(涵盖我校优势学科及重点产业领域)评分,择优推荐。特别提醒:下次预审推荐工作定于下学期9月启动,假期需办理预审的教师请本次一并提交材料。

七、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充分挖掘符合条件的优质专利,切实发挥预审政策对科研成果转化的推动作用。申报人需对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申报,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已获预审资格的终止程序。


科技处平台建设科:侯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85966623

邮箱:kjc@cuit.edu.cn




科技处

2026年7月1日



附件【附件1: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版).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专利预审评审申报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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