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
经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四川省法学会研究决定,启动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法治四川”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四川”建设和依法治省纵深推进过程中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开展法学基础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全面提升我省法学研究水平,更好地服务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实践,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法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二、课题管理
“法治四川”专项课题为省级项目,面向全省从事和热爱法学研究的机关单位、社会团体、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人员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项目完成时间一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3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申报人须按《申报指南》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务必保证在研究时限内按要求完成项目研究。课题应充分反映四川法治工作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含)以上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2月3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2月3日后出生)。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5年12月3日前)。
(四)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五)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规划专项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项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四、工作安排
本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络申报系统于2025年11月28日9:00到12月3日17:00开放,在此期间申报人可在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申报人有申报规定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有关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二)各学院将纸质版材料交至行政楼521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并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4份(原件至少1份)和社科类项目申报材料审查承诺书。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项目编号”请务必按规范填写。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需确保完全一致。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17:00。
(三)未尽事宜详见省社科联官网:https://www.scskl.cn/#/detail/2c988082988310ee019a81b920d506a5。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28-85966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