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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美丽四川建设”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2025-11-06 14:06     (阅读:)

各学院、中心(部):

经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研究决定,启动2025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美丽四川建设”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研究水平,推动全省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服务美丽四川建设。

课题管理

“美丽四川建设”专项课题为省级项目,面向全省公开申报,其管理和结项参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项目完成时间一年(从批准立项之日起算),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

本次申报限项,每个学院限制申报1项。项目类别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

申报人须按《申报指南》规定的课题方向选择申报,具体题目可自拟,务必保证在研究时限内按要求完成项目研究。课题应充分反映美丽四川建设工作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含)以上行政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5年11月24日前)。

(四)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

(五)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规划专项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项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项目责任单位须具备: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工作安排

本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络申报系统于2025年11月17日9:00到11月24日17:00开放,在此期间申报人可在四川省社科规划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申报人有申报规定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有关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二)各学院将纸质版材料交至行政楼521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并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4份(原件至少1份)和社科类项目申报材料审查承诺书。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项目编号”请务必按规范填写。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需确保完全一致。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17:00。

(三)学校截止时间均提前于相关文件显示规定截止时间。因校内评审、形式初审等需要,请严格按照学校截止时间申报和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放弃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28-85966478


附件【社科类项目申报材料审查承诺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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