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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申报2026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5-09-19 10:08     (阅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

1.《2026年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5/9/17/0277f5e21b094fd69c282aeb6839f067.shtml)

2.《2026年科普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5/9/17/f9c43b26b0994f77b4d7c9b0b392f60e.shtml)

3.《2026年区域创新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5/9/17/0f3a99d2ea0747de93dcb3ae95bc9350.shtml)

4.《2026年度国际科技创新/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5/9/17/1959a2ee35844389a80b43eb99950708.shtml)

5.《2026年省院省校科技合作重点研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5/9/17/72010f4b242d452191dac44fe76bc3bd.shtml)

6.《2026年度第一批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5/9/17/e95758e31bc6480480e23f00a678bb25.shtml)要求,现将我校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类别

本次申报涉及六个指南: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创新合作项目、国际科技创新/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科学普及项目、省院省校科技合作重点研发项目、软科学项目详细见上述通知链接。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若相关指南的具体要求与下述要求不符,以相关项目申报指南要求为准,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人(不同项目申报要求会有所不同,请详见相关项目指南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4.鼓励在川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申报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5.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牵头单位人员。按照《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由高校、院所统一向科技厅报送名单,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6.同一年度(2026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6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

7.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软科学项目按软科学指南执行)。

(二)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指南中明确了组织单位(部门)的项目,相关单位(部门)应出具推荐函,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3.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4.项目执行期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5.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6.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7.项目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8.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1.项目申报人需要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才能登录填写申报材料。

2.如需找回账号及密码,请项目负责人按照系统登录提示自助找回(详见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常见问题-如何找回忘记的账号或密码)。

3.如有其余问题,请咨询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页下方所列技术热线。

(二)项目指南查看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文档下载”—“指南查看”中查看。

(三)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四)申报书撤回、修改。

在申报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并进行内容修改。

四、申报条件及限项项目要求

(一)限项申报的项目类型(单位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1.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重大项目每个学院限报1项,重点项目每个学院原则上限报1项,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面上项目每个学院原则上限报5项(面上项目学校限额40项,重点项目限额3项,重大项目限额1项)。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省野外观测研究站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申报的项目不受单位申报名额限制,每个实验室、野外观测研究站可额外申报面上项目2项,年度考核或周期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不在此列。由于申报单位总体限项,请各学院将上报的5个面上项目进行排序。

2.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青年科学基金A类项目每个学院原则上限报1项(学校限额8项),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省野外观测研究站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申报的项目不受单位申报名额限制,每个实验室、野外观测研究站可额外申报青年科学基金A类1项,年度考核或周期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不在此列。青年科学基金B类项目不限项。

3.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的创新研究群体每个学院原则上限报1项(学校限额4项)。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省野外观测研究站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申报的项目不受单位申报名额限制,每个实验室、野外观测研究站可额外申报创新研究群体项目1项,年度考核或周期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不在此列。

4.科学普及科普培训项目每个学院原则上限报1项(学校限额3项)、精品科普视频创作项目每个学院原则上限报1项(学校限额3项)

5.2026年度第一批软科学项目申报,软科学项目中设置有31个项目指南,每个项目指南学校限额1项。因此软科学项目中的31个指南,每个指南每个学院限报1项。请在填写《2026年省级科技计划限项项目申报推荐表》时一定按系统中软科学里申报指南名称填写。

6.重点研发计划省院省校科技合作重点研发。申报单位须是在四川省境内注册或位于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必须与省政府已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省内外高校、院所联合申报。其中,高校所属医院、附属医院经由签约高校院所统一申报,与省政府已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高校详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材料提交

1.2025年10月9日17点前,学院遴选推荐。各学院汇总《2026年省级科技计划限项项目申报推荐表》Excel电子档、加盖学院公章分管科研副院长签字版扫描件,项目申报书电子档,学院科研秘书老师收齐后统一打包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cuit.edu.cn)(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以“学院名+2026年省科技计划限项项目推荐”命名。

(★注: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省野外观测研究站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申报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请学院在《申报推荐表》中备注栏进行注明,备注格式为:“xx四川省重点实验室或xx四川省野外观测研究站”。

2.对于超出学校总体限额的项目,科技处组织有关学院或专家进行择优遴选。

五、学校审核及上报时间

学校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12点前,逾期不予受理。请项目负责人尽量提前完成在线提交,并及时关注申请书受理状态。

六、联系方式

1.申报指南相关内容咨询见通知开头的相关链接

2.科技处:周老师、郭老师 028-85966478

附件【附件.2026年省级科技计划限项项目申报推荐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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