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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2025-05-27 15:56     (阅读:)

各学院(中心、部):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近日发布《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公告网址:http://www.nopss.gov.cn/n1/2025/0526/c431028-40488013.html),请各学院(中心、部)根据公告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网络申报系统于7月10日零时至7月25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 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二、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投标(附件1)。本次招标选题分为方向性选题(带*)和具体选题。投标方向性选题的,可立足自身研究基础,围绕选题方向选择不同视角自拟题目申报;投标具体选题的,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2025年5月制,以下简称《投标书》附件2)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预期目标,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字数不得超过《投标书》限定要求。

  2.投标人须提交300字以内的《选题说明》,简洁明了地说明投标课题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选题说明》和代表性成果在系统中单独提交。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未尽事宜请详细阅读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三、联系人

  学校科技处:周意超 郭沁渝 028-85966478

附件:

附件1-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选题

附件2-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

附件【附件1-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选题.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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