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通知】关于申报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2024-08-21 16:56     (阅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技厅发布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支持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

聚焦探索未知的科学问题,围绕战略需求、突出原始创新,前瞻布局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明确的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在基础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前沿技术方向(第六代移动通信技术、量子科技、元宇宙、生命科学、可控核聚变、集成电路、地球科学、太赫兹、脑科学、深空深地、未来交通),组织实施基础研究项目。

1.申报要求:(1)申报项目应是基础研究项目,不支持技术研发、示范推广类项目。(2)由在川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推荐申报。其中,我校各学院申报限1项。

2.支持方式:通过竞争立项,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每项支持3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外籍专家除外)。

3.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人员名单由高校、科研院所统一向科技厅提供。

4.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4年度引导资金项目限1项,承担有在研的引导资金项目,不得新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三、申报安排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在线填写“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四川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申报书》并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2024年9月3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方式:028-85966478


上一条:【通知】关于申报2025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闭窗口
航空港校区 | 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 | 邮编:610225
区 | 成都市龙泉驿区阳光城幸福路10号 | 邮编:610103
Copyright 射频微电子研究院 建议使用IE8.0,1024*860以上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