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科研业绩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采用科研管理平台系统线上登记、业绩分配。
教师在系统中认领、填写和修改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上传佐证材料扫描件,自主分配业绩比例,学院进行审核认定。
科研管理平台系统网址:科研系统。需使用本人的学校网络存储账户登录,如无法登录请在成信科研QQ群留言或联系科技处。
2.跨学院业绩分配,教师填写《科研工作量测算及分配表》(附件2),由学院汇总填写并提交科技处。
请注意:涉及转出、转入的双方学院都应提交此表,否则将不予统计;不接收教师个人提交表格。
具体通知,见附件1。
附件1 2023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
附件2 科研工作量测算及分配表
附件3 科研业绩分类认定参考目录
附件4 科研工作考核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