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已开启填报2023年度项目计划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位老师尽早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计划书电子文件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上传,由依托单位确认后,自然科学基金委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计划书纸质文件(一式两份)于9月17日之前报送至学校科技处办公室(航空港行政楼521办公室)。
二、注意事项:
1.自然科学基金委接收依托单位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5日 16:00前,提交计划书电子修改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 16:00前;计划书纸质版于计划书电子版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后再行打印(建议双面打印)。
2.请按照以上规定及时提交电子版计划书,并报送纸质版计划书和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逾期不报计划书或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且未说明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未按要求修改或逾期提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者,将视情况给予暂缓拨付经费等处理。
三、学校联系人:
科技处: 何小红 田鹏 028-85966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