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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申报2024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3-08-19 19:17     (阅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类别

本次申报涉及四个指南: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四川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四川省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申报指南,详细指南请见附件部分。

(★注:请各学院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按照时间要求、限额要求进行统筹安排,指导帮助教师完成项目申报,做好材料审核和推荐工作,协助完成择优遴选有关事宜)

二、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人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软科学项目除外)。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外籍专家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4.鼓励在川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申报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5.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人员名单由高校、院所统一向科技厅提供。

6.指南中规定的拟支持经费1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研发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指南中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指南无明确要求的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以上)。

7.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4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按其对项目负责人要求执行。

8.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二)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指南中明确了组织单位(部门)的项目,相关单位(部门)应出具推荐函,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3.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4.申报通知及指南中要求上传的企业财务年报、季报均需提供从电子税务局中下载的报表。

5.指南中明确只支持1项的,如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采取“赛马制”方式同时支持2项。

6.项目执行期从2024年1月1日起(指南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7.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8.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9.项目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10.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1.项目申报人需要登陆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才能登录填写申报材料。

2.如需找回账号及密码,请项目负责人按照系统登录提示自助找回(详见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常见问题-如何找回忘记的账号或者密码)。

3.如有其余问题,请咨询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页下方所列技术热线。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四、申报条件及限项项目要求

(一)限项申报的项目类型(单位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1.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重点项目每个学院原则上限报1项,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面上项目每个学院原则上限报5项(面上项目学校限额38项,重点项目限额2项)。

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申报的项目不受单位申报名额限制,每个实验室可额外申报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共计不超过5项,年度考核或周期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不在此列。由于申报单位总体限项,请各学院将上报的5个面上项目进行排序。

2.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重大项目不限项

3.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限项

4.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的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每个学院原则上限报1项(学校限额8

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申报的项目不受单位申报名额限制,每个实验室可额外申报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项,年度考核或周期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不在此列。

5.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的创新研究群体每个学院原则上限报1项(学校限额6项)

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申报的项目不受单位申报名额限制,每个实验室额外申报创新研究群体项目1,年度考核或周期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不在此列。

6.重点研发计划省院省校科技合作重点研发

申报单位须是在四川省境内注册或位于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必须和与省政府已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省内外高校、院所联合申报。其中,高校所属医院、附属医院经由签约高校院所统一申报,与省政府已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高校详见申报指南。

7.软科学项目:学校限报14项(每个学院限额申报,原则上数量不超过上年度软科学项目立项数的2倍,上年度无立项的学院原则上限报1项。2023年度各学院获准软科学项目情况见附件6)。

(注:本次申报超出限额的项目将组织专家择优遴选推荐。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创新群体项目中申报单位是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须提供不低于财政经费总额30%的配套资金,并出具配套资金承诺书(附件5);所有项目经费必须设立专账,足额到项目,专款专用;软科学项目中的“决策支撑类项目”采取定向委托方式组织申报,但仍占学校总体名额。请收到定向委托的项目负责人,请及时与学院科研秘书联系,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各学院应在学校限额申报项目接收材料截止时间前,提交学院书面说明(盖章扫描件)至科技处邮箱。)

(二)申报材料提交

1.2023年9月4日前,学院遴选推荐。各学院汇总《2024年省科技厅限项项目申报意向表》、申报书及有关学院说明材料,将电子版统一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cuit.edu.cn)(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以“学院名+省科技计划限项项目推荐”命名。

(★注: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申报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请学院在《申报意向表》中备注栏进行注明,备注格式为:“xx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软科学限额内委托项目请学院在《申报意向表》中备注栏进行注明。)

2.2023年9月12日,对于超出学校总体限额的项目,科技处组织有关学院或专家进行择优遴选.

五、学校审核及上报时间

学校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请项目负责人尽量提前完成在线提交,并即时关注申请书受理状态。

六、咨询联系方式

1.申报指南咨询(详见申报指南)(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3/8/15/90643a4286d14aa0a2e3129bd7073268.shtml)

2.校内申报咨询科技处:田鹏,何小红,85966478,kjc@cuit.edu.cn

附件:

【附件1】2024年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24年四川省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

【附件3】2024年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申报指南

【附件4】2024年四川省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申报指南

【附件5】自筹经费到位承诺书

【附件6】2023年度各学院获准软科学项目情况

【附件7】2024年省级科技计划限项项目申报意向表


附件【【附件1】2024年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24年四川省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24年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申报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2024年四川省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申报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自筹经费到位承诺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6】2023年度各学院获准软科学项目情况.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7】2024年省级科技计划限项项目申报意向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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