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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成都市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2023-07-24 11:25     (阅读:)

各有关单位:

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办发布了“关于开展成都市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通知链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都市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由成都市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组织领导。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主要负责评奖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二、参评范围及标准

(一)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组织(不含中央驻蓉单位和省级机关),在2021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社科普及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号)上发表的研究成果;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含成都市委、市政府)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或被成都市级及其以上领导采纳,或直接吸收进成都市级及其以上重要文件并出具证明的研究报告(以证明出具时间为准),以及已经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市社科规划项目、市科技局软科学项目(以结项证书时间为准)等,均可申报参评。

(二)市属单位以外的作者(包括中央驻蓉单位、省级机关、高校等),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研究内容,并具有很重要的学术价值与应用价值的成果,可以申报参评。

(三)我市作者与市外或国外作者合作,由我市作者任主编或副主编并由我市作者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的研究成果,征得合作者同意并出具书面材料可以申报参评。

(四)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的研究成果,其内容偏重于哲学社会科学的可申报参评;公开出版的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以论文类成果申报参评;丛书不作为一项整体成果申报参评,而只能以其中完整的单本著作独立申报;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在评奖规定时间内发表的系列论文,可作为系列论文申报参评,如不是围绕同一个专题而发表的论文,不能以系列论文申报参评;多卷本的学术专著,须待各卷出齐后并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统一申报;列为国家、部委和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软科学研究课题的成果,须出具结项证书,方可申报,不接受阶段性成果的申报。

(五)凡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属申报参评范围:各类教材;文学作品;新闻报道;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年鉴;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及简单剪辑转抄的资料书;著作权有争议且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已获国家、省部级(含成都市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或教学成果奖的研究成果;已获国家“五个一工程”研究成果。

(六)凡参评社科成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尤其是产生了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对策应用研究成果。

(七)本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分两个类别。一是等级奖。二是品牌奖,包括“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公园城市”“成都高质量发展”“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世界文化名城”研究成果奖,等同于一等奖。等级奖和品牌奖可同时申报,参评成果不重复获奖。详见《成都市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三、申报办法

本次评奖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审核方式,申报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某一区(市)社科联、高校科研处和部门相关机构作为初评单位进行申报。申报人和初评单位须登录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评奖综合管理平台(http://110.188.70.213:8001/)进行申报和审核。

初评单位负责受理成果申报,对成果申报严格按照《评奖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和初评。市社科评奖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评奖申请者:①使用真实信息进行注册→②进入评奖申报页面填写申报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初评单位→③初评单位审核通过后,下载带有申报编号的评奖申请书,打印签字盖章后(含成果原件装订成册的佐证材料一式五份)交初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初评→④初评通过的申请者按要求向所在初评单位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并由初评单位统一报送市社科评奖办。

注:需上传的佐证材料包括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或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所出具的证明,已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市社科规划项目、省市软科学项目等的结项证书,与成果有直接关联的文章、书评等,其中,未曾公开发表成果的采用证明或结项证书必须上传。

五、时间要求

(一)个人申报时间:市社科评奖办720日开通网上申报系统(http://110.188.70.213:8001/)接受申报,83124:00截止,截止后不再开放系统。请注意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完成申报各个环节。注:个人申报请于96前报送纸质材料到学校科技处(行政楼521),纸质材料提交后联系科技处进行审核。

(二)学校开展初评通过后,需提交以下材料:

申报成果,一式5份,至少有1份原件;如有佐证材料打印装订成册提交5份。

注意事项:

1. 同时推荐为等级奖和品牌奖的成果,需分别提交相应的一式5份材料。

2. 如有不明之事请申报人与学校科技处联系,再由初评单位统一与市社科评奖办联系。

业务咨询电话

校内联系人:何小红、田鹏

联系方式028-85966478kjc@cuit.edu.cn


附件:

附件1成都市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附件【附件1:成都市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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