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通知链接)要求,现将我校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类别
本次申报涉及四个指南: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项目、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详细指南请见《2023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附件部分(附件1)。
(★注:请各学院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按照时间要求、限额要求进行统筹安排,指导帮助教师完成项目申报,做好材料审核和推荐工作,协助完成择优遴选有关事宜)
二、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人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申报人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项目申报人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软科学项目除外)。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外籍专家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5.鼓励在川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申报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学校人事处签订的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6.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牵头单位人员。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人员名单由高校、院所统一向科技厅提供。
(★注:若有老师有此情况下的项目申报,应经所在部门学院书面核实(学院盖章),请于8月15日前发送学院盖章扫描件、申请人个人注册信息表电子版至科技处邮箱,由学校统一向科技厅报送备案后进行开通新的身份角色,逾期不再办理。)
7.指南中规定的拟支持经费1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研发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指南中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指南无明确要求的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见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须知”)。
8.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3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按其对项目负责人要求执行。
(★注:邀请他人参与项目或参与他人项目时,需双方知晓同意,以免因限项、诚信等原因影响申报)
8.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二)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3.项目执行期从2023年1月1日起(指南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4.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5.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6.项目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备注:1名科研助理可以参与多个项目)
7.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8.其他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通知和指南要求。
三、申报流程
2023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1.项目申报人需要登陆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才能登录填写申报材料。
(★注:科技处每周一、周三定期审查提交申报人注册信息,科技厅一般在1-3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申报人注册信息,请项目负责人提前进行注册事宜。详见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常见问题-用户注册指南,网页链接)
2.如需找回账号及密码,请项目负责人按照系统登录提示自助找回(详见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常见问题-如何找回忘记的账号或者密码,网页链接)。
3.如有其余问题,请咨询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页下方所列技术热线。
4.苗子工程培育项目在四川科技创新苗子工程服务平台(网址:http://mzgc.tccxfw.com/)按流程申报,不需要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1.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详见附件)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单位审批页、承诺页需经申报单位盖章和申请人签字后扫描上传,涉及合作单位的,还需在审批页加盖合作单位法人公章并上传联合申报协议,推荐单位处暂不盖章)。
注意:暑期阶段,学校值班室每周三上午办理盖学校公章业务,请申报人注意提前联系办理。
2.涉及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可以在项目申报书盖章同时进行办理。
四、限项项目要求及申报
(一)限项申报的项目类型(单位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1.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重点和面上项目(原需求引导型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学校限报40项(每个学院原则上限额申报8项)。
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申报的项目不受单位申报名额限制,每个实验室可额外申报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共计不超过5项,年度考核或周期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不在此列。
2.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的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原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学校限报8项(每个学院原则上限额申报2项)。
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申报的项目不受单位申报名额限制,每个实验室可额外申报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项,年度考核或周期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不在此列。
3.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的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原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学校限报6项(每个学院原则上限额申报2项)。
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申报的项目不受单位申报名额限制,每个实验室可额外申报创新研究群体项目1项,年度考核或周期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不在此列。
4.软科学项目:学校限报22项(每个学院限额申报,原则上数量不超过上年度软科学项目立项数的1.5倍,上年度无立项的学院原则上限报1项)。
(1)2022年度各学院获准软科学项目情况见附件2。
(2)各学院在限额申报数量要求内的申报项目,学校可直接推荐;若超过学校总体指标,则由科技处组织专家择优遴选推荐。
(★注:软科学项目中的“决策支撑类项目”采取定向委托方式组织申报,但仍占学校总体名额。请收到定向委托的项目负责人,请及时与学院科研秘书联系,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各学院应在学校限额申报项目接收材料截止时间前,提交学院书面说明(盖章扫描件)至科技处邮箱)
5.农业农村领域重点研发项目中的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学校限报2项(每个学院原则上限额申报1项)。
6.农业农村领域重点研发项目中的面上项目:学校限报2项(每个学院原则上限额申报1项)。
7.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中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学校限报2项(每个学院原则上限额申报1项)。
8.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苗子工程项目中的科技创新人才项目:学校限报2项(每个学院原则上限额申报1项)。
9.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苗子工程项目中的苗子工程重点项目:学校限报4项(每个学院原则上限额申报1项)。
(二)申报材料提交
1.2022年8月15日前,申报限项项目的申请人请填写《2023年省级科技计划限项项目申报意向表》(附件3)和申报书(校内评审稿),提交电子版到各学院。
2.2022年8月17日前,学院遴选推荐。各学院汇总《2023年省科技厅限项项目申报意向表》、申报书及有关学院说明材料,将电子版统一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cuit.edu.cn)(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以“学院名+省科技计划限项项目推荐”命名。
(★注: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申报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软科学限额内可直接推荐的项目,请学院在《申报意向表》中备注栏进行注明,备注格式为:“xx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学院择优推荐直报软科学项目”。)
3.2022年8月23日前,学校择优遴选。对于超出学校总体限额的项目,科技处组织有关学院或专家进行择优遴选,并将结果反馈相关学院。
4.2022年8月25日前,学院指导协调未通过遴选的项目另行申报无限项要求指南相关项目。
五、学校审核及上报时间
1.学校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周四)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8月26日18时自动关闭)
2.科技处将在8月24日(周三)进行集中审核。请项目负责人尽量提前完成在线提交,并即时关注申请书受理状态,如被退回修改的请根据意见(见下图,点击“操作记录”查看)及时修改提交。申请人如有意修改的,可联系科技处进行撤回(假期请尽量采取QQ、微信留言方式)。
3.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六、特别申明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或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举报,举报电话:028-86729925。
七、咨询联系方式
1.申报指南咨询(详见申报指南)
2.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杨欣028-86715358,屈智028-86671416,郑博028-86726725,程小娟028-86726087。
3.系统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张波028-85249950,陈丽桦028-65238305,黄骥028-65238321,彭杰028-65238378。
4.校内申报咨询(假期请尽量采取QQ、微信留言方式)
(1)科技处:胡淼,胡玥,85966478,kjc@cuit.edu.cn;
(2)国际交流合作处(四川高端引智计划项目):雷蕾,85966899,wsb@cuit.edu.cn;
(3)人事处(科技创新人才项目):刘巧,兰思思,85966480。
附件:1.2023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2022年度各学院获准软科学项目情况
3.2023年省级科技计划限项项目申报意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