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教师: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448号)和《四川省推进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川知促发〔2022〕22号),现面向全校范围征集开放许可专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许可说明
1.专利开放许可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其许可意愿、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及标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按照标准支付许可使用费后,即可实施其专利技术的一种许可形式;
2.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是我国加强专利公共服务、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的一项重大制度改革,是2021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专利法》第四次修改的重要内容;
3.开放许可期间的专利仍可与被许可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再进行普通许可,但不可进行排他许可或独占许可;
4.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相关规定,专利开放许可实施可以享受专利年费减免、以及有关奖补(附件1)。
二、征集对象及要求
1.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为唯一权利人(申请人)的有效授权国内专利;如我校不是唯一权利人(申请人)的,需全体专利权人同意;
2.专利全体发明人一致同意通过开放许可的方式进行转化,对开放许可的期限、价格等信息无异议;
3.专利有市场化前景、应用广泛、实用性较强、适用于多地实施,不在独占实施许可或者排他实施许可有效期限内;
4.对取得授权满5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转化的专利,应积极主动实行开放许可。
5.许可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年,建议为3年;
6.专利开放许可价格可参考《四川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指引》(附件2)所列的成都市、四川省有关网站查询情况,并参考《2021年度专利实施许可统计数据》(附件3)、《2017-2021年专利实施许可统计数据》(附件4),结合专利具体情况拟定;
7.鼓励采取免费许可、分阶段许可等多种定价模式,探索先试用、后付费等方式,更好激发许可需求方积极性,以合理有效的方式扩大许可收益。
三、征集方式
请各学院(部、中心)认真组织,广泛动员,通知有关教师填写意向统计表和提交有关材料;指定科研秘书负责汇总信息,以学院为单位按时提交如下材料:
(1)电子材料,在2022年08月25日前,将《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专利开放许可意向统计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2)纸质材料,在2022年8月30日前,将《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专利开放许可承诺书》(附件6)签字版纸质件报送至科技处514办公室。
(3)对征集的符合开放许可要求的专利,学校将按照四川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相关程序进行核查和评估,在四川省知识产权运营数据平台的“专利开放许可试点”专栏等平台进行发布推介。
四、联系方式
科技处:张毅 85966623,田鹏 85966478,kjc@cuit.edu.cn。
科技处
2022年08月15日
附件:
1.《四川省推进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
2.《四川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指引》
3.《2021 年度专利实施许可统计数据》
4.《2017—2021 年专利实施许可统计数据》
5.《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专利开放许可意向统计表》
6.《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专利开放许可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