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实验室: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防范重大风险发生,确保科研实验室运行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清零,现将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始终把师生安全放在首位。各科研实验室每月务必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2022)》(附件1)上的内容,每月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逐条做好自我排查并保存检查记录,学校将不定期抽查相关记录。
二、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实验室能立即整改的须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须制定整改方案,提交学院并报请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整改,学校将统筹协调处理。
三、各学院在巩固2022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成果和各科研实验室整改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如实填报《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一览表》(附件2),并按照《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3)提纲撰写总结报告,于12月9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科技处,电子档材料发送科技处邮箱。
四、联系方式:行政楼514室 侯老师 张老师 028-85966623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2022)》
2.《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一览表》
3.《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科技处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