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一步提高基金项目申报质量,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的有关事项,结合学校对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安排,现将2023年度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学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0日,请申报人在截止日期前在信息系统内完成申报书提交。申报人在撰写申报书及提交附件时,注意不得出现任何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3月10日至3月13日之间为校内第一轮形式审查阶段。
2.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审核,对所上报的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组织好单位内部形式审查工作。请科研秘书老师通知项目申请人认真对照《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1)进行自查,并逐条核对申请书相关内容,核对无误后,在各条目后的“□”内打“√”,和本人申请项目无关的条目请打“×”。
3. 为了便于学校进行形式审查,请科研秘书统一收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须申请人签字确认,学院审核盖章,附件1),《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于3月10日提交至科技处521办公室。
4. 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各位科研秘书及科研人员及时关注科技处网站及相关微信、QQ群。
联系方式:028-85966478/85968708,胡老师/葛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