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
四川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社科联通知
1.《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2. 《四川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二、评奖范围
以下成果可参加本次社科评奖: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作者公开发表的社会科学研究论文、研究报告;正式出版(以第一次版、印时间为准)的专著(含个人的专题论文集)、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号)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或被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采纳,或直接吸收进省、部级及其以上重要文件并出具证明的研究报告(以证明出具时间为准);已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以及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以结项证书时间为准)。
三、申报方式
1.本次评奖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进入“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四川省社科联官网首页右侧点击进入),在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查看“申报人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解答”,仔细阅读后按照提示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和申报,已注册用户直接登录。忘记账号密码见“常见问题解答”或联系400-800-1636。
2.关于初评单位。申报人按照《评奖实施细则》第六章申报办法的具体规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某一市(州)社科联、高校社科联或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联系方式见评奖管理系统首页)作为初评单位进行申报,不得多渠道申报。选择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作为初评单位请务必提前联系初评单位人员确定。省评奖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时间安排
(一)预申报
10月25日前,申请人填写《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1),提交电子版到各学院;
10月26日,各学院汇总《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1),提交科技处。
(二)申报
1.申请人网络申报时间: 10月24日09:00—11月6日17:00。此后网上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一律不再受理申报和修改。系统开放前,申报人可下载《申报评审表》(见系统首页“通知公告”,附件2)先行填写,系统开放后按要求上传即可。
2.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 11月7日17:00前,请提交到各学院,由学院汇总后交科技处。
3.科技处网上审核及接收纸质材料时间:11月7日—8日。
(三)校内初评及公示:11月19日—12月18日。
五、材料要求
1.报送初评材料。纸质版材料不装订,请用文件夹子固定:①申报成果一式三份,至少有2份原件,其余可复印;②经系统打印的《申报评审表》,一式三份,需本人签章;③已上传系统的佐证材料打印,一式一份。
2.初评后报送材料。申报人按《各学科推荐成果报送材料表》(附件3)要求的数量,补充报送申报成果及材料到科技处,佐证材料应替换成装订版。
六、注意事项
1.认真阅读、正确理解《评奖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申报人务必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选择初评单位,不符合规定的申报初评单位可以拒绝受理。省评奖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2.《评奖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不属参评范围的成果不予受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不能申报。
3.参评成果的学科分类。申报人务必根据成果的实际内容慎重选择学科分类,交叉学科按就近原则填写,申报截止后学科分类不得调整。翻译类、科普读物以及确无法归属某一学科的成果,可选择“综合类”作为所属学科,其他成果均不得选择“综合类”。学科评审组专家是按照学科组构成学科在省社科评奖专家库遴选,如因学科分类问题,学科评审组不予评审或推荐,后果申报人自负。
4.个人申报限额问题。本次评奖不管是作为申报人还是参与人,每个人最多申报或参与2项个人成果。其中,个人独立完成成果限报1项,第2项只能是合作完成成果。个人申报或参与达到2项,系统自动锁定,第三次出现该人的申报评审表系统拒绝上传。有多项成果申报或参与申报的,请慎重选择,申报人务必向参与人本人告知此情况,征得参与人本人同意后再行申报。
5.负责人与参与人。
负责人:必须是论文的第一作者;系列论文参与完成二分之一以上,且部分论文是第一作者;专著的主编或著者;研究报告的第一完成人;课题结项证书上的负责人。
参与人:必须是论文或系列论文的署名作者;专著封面的主编或著者,执笔人,前言后记明确参与写作的人员;研究报告的署名作者;课题结项证书上的参与人。
多人合作成果,若以个人或部分成员申报,须出具其他成员签字的同意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6.集体成果。集体成果不出现任何个人署名。以集体或单位名义申报的成果,须在《申报评审表》填写集体申报说明,以集体名义申报如课题组须由课题组负责人签字,以单位名义申报须经单位领导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集体成果一经申报不予变动,获奖后省评奖办不提供任何个人获奖证明。
7.《申报评审表》的所有内容请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截止后不能作任何修改,纸质《申报评审表》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申报评审表》内容完全一致,内容不一致的参评成果不予受理。申报人务必在《申报评审表》“申报人的承诺”处签章。
8.请及时申报并按通知要求报送纸质材料到初评单位,未按时报送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参评。申报期间均可在系统提交申报或修改重传,申报截止系统自动关闭,拒绝任何申报或修改。
请申报人尽量提前提交,以免在最后截止时间因网络或技术问题导致提交不成功,不能参评。
9.凡申报参评的成果及材料,不论获奖与否,都不退还本人。
七、联系方式:
学校科技处(行政楼521办公室),胡老师 85966478,kjc@cuit.edu.cn
附件:1.《申报意向汇总表》
2. 评奖申报评审表
3. 各学科推荐成果报送材料表